未写过小说的人,对作家笔下的人物、故事,会有不同于作家之间的审美判断。作家大约更注意小说是怎么写的,读者则关心写了些什么。比如金庸吧,王朔对其作品就不以为然,倒不仅仅是金大侠写了太多的老中国儿女,而是对其叙述方式、审美品位,颇有微辞。金庸如何看王朔,我们不得而知,但以我之见,王大师的那点学识,并非是金大侠的对手,倘谈古论今,小说界能和金氏平视者,人数有限。但王朔还是刺中了大侠的弱点,平心而言,其挑战勇气,十分可嘉。不过,论剑人似乎忘了一点:小说是有限的,以己之长而论人之短,正像美国人讥笑非洲人的艺术,是只见树木而忘了森林的。
好像是王小波说的,小说具有无限的可能性。对艺术本体而言,此话不错。但对每个个体的书写者来说,似乎不是这样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限度。巴金写不出幽默的段子来,汪曾祺弄不出长篇巨著;王蒙大约不会有贾平凹式的情调,浩然一写城市生活便找不到自己。王朔品评金庸,说的均是实话,但金庸小说乃当年香港读者消遣的艺术,作者并未顾及什么“永恒”。王朔的调侃天下之人,是特定环境下的精神抒发,离了那个政治和文化条件,能对其感兴趣者不多。所以,小说固然有人类永久性的东西,但有限的,短暂性的因素更多。现在,除了研究者外,谁还去读《伤痕》那一类的作品呢?需知,当年读到那些小说时,我们不也是激动不已么?
用了永恒性的尺子去衡量别人,并没错,问题在于,你怎么能证明自己的尺子是永恒的?美国有一位名叫弗兰克·诺里斯的作家说:“有成就的小说家,应该比任何人都更多地感觉到自己作品本身及其性质的局限。他应该比其他任何人发表意见更谨慎,应该比其他任何人更顾及他所面向的读者,应该比其他任何人(在较大的程度上,比传教士和报纸编辑)都更注意在内在发挥‘公众的情感’,留心自己所写的每一句话,仔细推敲自己的每种想法,用最严格的尺度校准自己的每种意见的根据。”诺里斯并不是让作家发议论时胆小如鼠,而是看到了小说理论和小说实践的某种悖论。批评家对作家大发议论而胡说八道时,人们可置之不理,但作家对作家的臧否,倘离开一定限制则会失之偏颇。林纾的古文写得很美,这是谁都承认的,可他偏偏想灭掉白话作品,如今成了笑谈。作家易散不易聚,写作是很个体的劳作,以己之好恶为天下之好恶,其结局,可想而知的。
我在乡下的时候,听一位老艺人说,艺人与艺人之间,分歧很多,但在外行人面前,却不喜怒于色,将彼此的弱势都遮掩着。遮掩矛盾,对艺术不利,这是大家均知道的,但那缘由,还是感到了同行间的某种有限,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者正是。说到小说写作,作家与作家间,可商榷的颇多,但究竟什么是好作品,观点要一致起来,大约很难。其一是尺度不同,其二乃性情有别。用自己的有限去穷尽别人的无限,当然要陷入悖谬。千百年来,同代作家之间,能有正常批评的,为数寥寥。非不能也,而不愿也,其中甘苦,外人是难以知道的。
当王朔向金庸挑战时,我曾暗自高兴,觉得我们终于有了作家与作家间的批评。可后来一想,王朔除了勇气和胆识外,在文化建设上,或说文学写作与批评上,他提供的东西,还十分稀薄。王朔大约犯了一个错误,他太自信于自己的判断,以为观点是自明的。问题的实质是,当自以为是无限的时候,恰恰显示了有限。不知道王朔和他的朋友们,以为然否?